系统发布时间:2020-11-27 17:40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营山县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大道和林泽栈道照明工程”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了采购需求论证。现将论证后的采购需求及专家意见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营山县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大道和林泽栈道照明工程
三、采购预算:322.8659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30日8:30起至2020年12月2日18:00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营山县财政局采购股。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老师 营山县财政局采购股:钟老师
联系电话:15882695177 联系电话:0817-8218553
采购单位地址:营山县北坝街67号 联系地址:营山县朗池镇街道办北坝街36号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