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0-11-16 17:05
市级各采购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打破采购领域的“信息孤岛”,建立“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形成全过程监督机制,现就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巴中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管理(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www.bzzfcgw.cn)。对象包括:市级各采购单位、各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
在巴中市辖区内有固定场所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全部纳入电子化平台管理。在巴中市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自行选择将代理项目纳入电子化平台管理,不选择将代理项目纳入电子化平台管理的,应将自有系统与电子化平台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二、实施内容
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巴中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备案系统、政府采购执行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巴中市政府采购网主要提供巴中市权威的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包括采购公示公告、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信息申请、网上办事、交流互动、公众投诉等;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相关采购活动参与者提供进入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的统一登录入口和个性化服务支持。同时集成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
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备案系统是指统一向采购人和财政部门分别提供采购计划申报和备案的功能。包括采购计划申报备案、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和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等功能。
政府采购执行系统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提供代理委托、编制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远程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验收支付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标准化、格式化、无纸化。加快信息的流动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是指对巴中市内执业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管理,要求在执行巴中市政府采购项目时,统一按照电子化平台的数据格式及时上报政府采购执行过程数据。系统提供数据上报的标准接口,向社会代理机构,提供数据上报服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是指实时根据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各环节办理时限等对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供应商的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统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统计监控、项目执行过程档案调取等功能。
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是指基于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执行系统集成视频会议系统,并集成身份验证接口,保证远程参与交易的供应商身份真实,实现视频会议的自动录制存档。同时,实现供应商远程即可投标、参与开标评审、评审过程答疑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
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牵头实施,市级各采购单位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协同配合。具体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出台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制度等具体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牵头做好电子化平台建设和市本级所需经费安排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市级各采购单位做好电子化平台日常运行工作和质疑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平台建设、电子化平台前期测试检验、正式运行工作以及质疑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根据系统建设和功能模块完善情况,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推广实施:
(一)启动测试阶段(2020年11月17日-11月30日)。市级各采购单位在两周内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岗位设置及数据传输等基础性工作,并选择部分采购项目进行测试检验。
(二)试点运行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采购项目测试检验成熟后,选择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试点运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21年3月1日-6月30日)。在总结试点运行经验基础上,将所有集中采购项目纳入电子化平台管理,并将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经验逐步推广到巴中市的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各区县,巴中经开区,确保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现电子化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安排专人,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技术保障。一是在巴中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操作指南出台前,我局将适时组织操作培训,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能够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序管理要求办理业务和评审。二是为确保电子化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政府采购当事人(市级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数字证书办理工作(附件1)和基础硬件环境准备工作(附件2)。三是电子化平台运行过程中,如有合理性的建议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或平台开发设计公司反馈。财政部门联系人:史高科、孙君杰,联系电话:0827-5260371,邮箱:603779421@qq.com,36883793@qq.com。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天义,联系电话:028-85186230-813,邮箱:tyyu@bossbolo.com。
(三)加强监管。财政部门应做好电子化平台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引导采购人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规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发布,督促采购人规范签订、公告以及备案采购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政府采购电子化活动中的质疑处理工作,配合财政、审计和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违法违纪情况调查等工作。
附件:1.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2.开评标基础环境搭建说明
巴中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