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2-09 16:24
宜宾市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03号)要求,财政厅组织检查评价组对你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我局复核,现已查明:你单位“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三年)”的采购活动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采购人代表无授权函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我局将择期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宜宾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