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2-20 17:29
宜宾市财政局
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03号)要求,财政厅组织检查评价组对你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并将检查有关情况移送我局。经我局复核,现已查明:你公司在代理“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超声无创肝纤维化诊断化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两项评分指标不明确,采购文件评审方法不合规,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我局将择期对你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宜宾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