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3-29 15:26
责令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
你单位在巴中中学云屏校区图书设备配套阅览桌椅询价采购项目活动中(项目编号:巴政采询〔2020〕2号),采购文件未明确“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上事实有该项目询价通知书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报本机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特此通知。
巴中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3日